昨天,我们报道了Type-C下架门事件:多家淘宝网店商品标题、产品描述中使用Type-C字样,遭到Type-C注册商标持有者投诉,商品被下架。新闻一经发布,快科技、cnBeta、凤凰网相继转载报道。最后甚至还惊动了USB-IF协会(USB Type-C标准制定者),协会主席表示将介入调查。以下为事件详细进展及网友对这一事件的看法。
USB-IF协会主席表示:他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情。
cnBeta对该事件的转载报道。
快科技对该事件的转载报道。
凤凰网对该事件的转载报道。
以上为微博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。
以上为微信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。
对于我们发起的投票,网友一边倒的认为Type-C不应该成为独占商标。
Type-C商标注册者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介绍。
维基百科对该词条的解释:USB Type-C,又称USB-C,是一种通用串行总线(USB)的硬件接口形式,外观上最大特点在于其上下端完全一致,与Micro USB相比这意味着用户不必再区分USB正反面,两个方向都可以插入。USB Type-C规范1.0由USB开发者论坛(USB-IF)发布,并于2014年8月完成。与USB 3.1规格大致相同。但实现USB-C的设备不一定支持USB 3.1或USB Power Deliver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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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议会被无效的,这种属于公开资源而且,在注册前已经有公开;随便一查就明白,15年4月前的销售记录只要查到有TYPE-C 的字样基本就会别无效
Type C是USB IF的商标吧
这个明显是抢注了,并且有很多数据都可以证明,在他注册之前,type-c就已经在网上,业内流传了,这东西最后是一个行业标准,只能是无效商标,,,换句话说,你咋不把type-C的外观专利也去注册了呢?对不对,这样全球的type-C都要给你交钱了,哈哈
神经,只能外国人注册成功了才可以,中国人低人一等?外国人注册成了可以让大家随便用?太白了吧